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劳动节放假5天,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25日(星期日)上5月4日(星期二)的课,5月8日(星期六)上5月5日(星期三)的课。
二、值班安排
为确保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安排领导带班、中干和相关人员到岗值班。节日期间值班方案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安排和要求,值班人员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放假期间,各系要保证有一名系领导留在桂林,所有学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辅导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三、相关要求
1.现在仍处于疫情防控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1〕30号)等要求,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请广大师生员工节日期间注意个人安全防护,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桂林。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学生出校须履行备案手续。教职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桂林的,经所在系部负责人及责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并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同意后方可出行,事中、事后定时向所在系部报告行程和身体状况,返桂前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经上述流程审批同意后方可返回。
假日期间,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地区。家乡在云南省德宏州的师生员工,建议近期暂时不返回家乡。如确需前往上述地区的,应严格履行相关审批(审核)制度后方可出行,返桂林后应严格遵守桂林的疫情防控健康管理规定,即: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桂林人员须提供到达前7天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桂林后高风险地区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于纳入管理的1、7、14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核酸阴性可解除隔离,在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的情况下可自由有序流动。14天内有德宏州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桂林人员,须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
2.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防汛、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学工部、各系要向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严防各类学生违反疫情期间相关管理规定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后勤、保卫等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18707735365;
学院保卫队24小时值班电话:2230110;
学院卫生所电话:229053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警务室电话:2290110。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