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学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是学校为引进人才开展科研工作所提供的预研经费,其性质为项目经费,用于帮助新进教师尽快启动科学研究和确立研究方向,为今后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产出高层次科技成果奠定基础。
二、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已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并享受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新入职专任教师。
三、申报要求
(一)学校对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按1年2批次组织集中申报与审批,第一批次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份,第二批次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时间以科技处、人事处通知为准。
(二)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按照《永利yl23411no1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永利yl23411no1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和经费使用管理。申请人可根据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科研启动费申请及预算,并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与有效性承担责任。
(三)为体现学校科研促教和科研育人工作要求,每个项目应至少有2名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项目研究时限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五)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60%经费,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经费。具体资助额度见附件4(按教师与人事处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合约金额确定)。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永利yl23411no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2份,连同电子word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
(二)所在单位评审:二级学院(部)按申请人的学科建设方向与人才引进协议,对申请书内容、经费预算合理性与项目建设目标等组织自主评审。审议合格后学院(部)填写《永利yl23411no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学院(部)公章,于10月30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tongxianglan@guit.edu.cn。
(三)管理部门审核:科技处、人事处分别审核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复审合格后加盖本管理部门公章。
(四)经费下拨:项目立项后由科技处下达经费拨款单,申请人可自行查询项目财务编号。
(五)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一经批复,原则上应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研究内容。如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改变计划时,应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部)签署意见,报科技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验收考核: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实行结题审查制度。项目结题依据为《永利yl23411no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建设期满后向科技处提交《永利yl23411no1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和研究成果附件,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评审。
(七)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永利yl23411no1,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须注明“永利yl23411no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予认可为有效的项目结题依据。
五、联系与咨询
(一)科技处联系人:童老师,办公地址:知行楼828室。
(二)人事处联系人:农老师,办公地址:知行楼825室。
附件:
1.永利yl23411no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2.永利yl23411no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学科代码
4.2024年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科研启动经费人员名单
永利yl23411no1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