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检查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定于第11-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工作自查小组
1.检查教风、学风情况,包括教学秩序情况、教师课堂教学、学生到课率和学习的基本情况等;
2.根据教学计划,检查课程的教学进度情况;
3.检查课程的教案、教学大纲、教师授课计划、多媒体课件、作业批改、实验教学过程登记表、实验指导书、课外辅导及答疑情况;
4.检查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课的安排情况、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开出率、有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实验教学内容更新情况等;
5.检查课程育人及课程思政开展情况;
6.检查教学管理和保障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
7.检查本学期新任主讲教师上课情况;
8.检查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集体备课等活动情况是否按照相关工作条例定期、规范开展;
9.检查教师调、停课及教学异常情况,调、停课手续是否齐备;
10.检查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二)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
1.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2.抽查部分课程的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案、教学(实验)过程登记表、授课计划、实验指导书、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等;
3.抽查课程育人及课程思政开展情况;
4.检查教学管理和保障制度的文件及执行情况;
5.抽查 2024 届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情况。
二、检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聘请教学督导组到各教学单位检查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工作自查小组,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及报送自查结果等相关材料。
三、检查方式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11周(5月6日~5月12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二)第12周学校检查小组将对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到各教学单位检查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检查要求组织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情况记录,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其中附件1、2 由任课教师填写,由教学单位内部留存备查,不需上交。附件3—6由各教学单位教学自查小组填写,并于5月22日下班前将附件3—6及其他相关检查记录材料报送至知行楼816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肖老师邮箱。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情况进行分析整理,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1. 理论教学期中自查表(任课教师填写)
2. 实验教学期中自查表(任课教师填写)
3. 教学秩序检查情况一览表
4. 理论教学材料检查情况一览表
5. 实践教学材料检查情况一览表
6. 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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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4月29日